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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了关于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小菜园”)的判决书。文书显示,安徽多家饭店以“小菜园”命名,被小菜园起诉至法院。
多家饭店因招牌中含有“小菜园”字样被指侵权
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小菜园”是旗下知名品牌,在全国约40个城市已拥有约180多家直营店。2016年7月7日,山东鲁锦实业有限公司注册了“小菜園”文字商标,2017年12月28日,小菜园受让了该商标。2018年12月14日,小菜园注册了“小菜园”图形文字商标。
小菜园诉称,“小菜园”商标系其依法注册,在第43类餐饮服务等类别上享有“小菜园”一系列品牌商标的专用权,其他公司在未获得任何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使用了与“小菜园”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侵犯了小菜园所享有的“小菜园”注册商标专用权。
据裁判文书网显示,从去年至今,小菜园共起诉包括南京、信阳、蚌埠、安庆在内的8家饭店。
对于小菜园的诉求,多家被告饭店表示不能接受,被告饭店认为其不构成侵权,且小菜园提出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过高。桐城市龙腾农家小菜园饭庄表示,招牌上虽有“小菜园”几个字,但未突出表示,字体也与小菜园大不相同,不构成侵权。
怀宁县陈家小菜园饭店称,饭店名称经怀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登记时间早于小菜园商标的注册时间,且与小菜园的注册商标不相同亦不相似。
今年2月被小菜园状告的信阳市光山县小菜园快餐店也曾表示,自己经营的是本地小吃,只是店名是“小菜园”,与小菜园经营的徽菜类型不同,并依法提交图片证明其实际经营的是大排档,没有对小菜园的商标造成影响。
安庆中院认为,3家被告饭店使用的“小菜园”与原告所有的“小菜园”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种类是同种商品,且两者注册商标近似,在未经原告许可的情形下,使用该名称的行为构成对安徽小菜园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最终,3家饭店共计向小菜园赔偿1.3万元。
商标法的基本原则是“注册在先”,谁先注册谁取得商标。光山县小菜园快餐店的注册日期为2017年11月27日,早于小菜园最早受让该图标日期,为何还需要赔偿4000元?怀宁陈家小菜园饭店在其明确表示自家饭店登记时间早于小菜园商标的注册时间后,为何也依然被要求赔偿4000余元?
同类事件结果却大相径庭
2021年11月,河南省“逍遥镇胡辣汤”与陕西省“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件引发争议。
据媒体报道,河南省焦作市多家经营了十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商户,因名称上使用“逍遥镇”三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以商标侵权告上法庭。商户们如想继续使用该名称,每年要缴纳会费,否则需进行赔偿。
无独有偶,陕西省潼关肉夹馍小吃协会也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对全国多家以“潼关肉夹馍”命名的饭店发起诉讼,要求商户在招牌中撤销相关字样并赔偿相应费用,如想继续使用“潼关肉夹馍”商标,需缴纳相应加盟费。
国家知识产权局之后就河南“逍遥镇胡辣汤”与陕西“潼关肉夹馍”商标维权事件回应指出,从法律上,“逍遥镇”作为普通商标,其注册人并不能据此收取所谓的“会费”。“潼关肉夹馍”是作为集体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其注册人无权向潼关特定区域外的商户许可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并收取加盟费。同时,也无权禁止潼关特定区域内的商家正当使用该地理标志集体商标中的地名。
同类型的事件为何会出现两种结果,背后原因值得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