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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建议组合商标分开申请?
1.元素越少,成功率越高
2.图形、中文、英文,3种分开注册,可作为7个商标来使用
3.组合提交只能作为1个整体,不能拆分使用,且驳回率越高。
商标注册永远没有100%的成功率,任何人都不能保证一定能够核准注册,这时由商标注册中的其客观事实决定的。
1.商标近似:与他人在线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2.查询盲区:从商标局接受注册申请到录入数据库,其中有1~3个月左右的延迟期,这个时候的数据不能查询到。
3.审查员的主观判断: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对于近似商标的判定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在不可抗拒的因素下:每次商标注册都是有风险的,任何一个代理组织,包括商标局,也不能保证100%成功注册下来。
所以组合商标中的图形、中文、英文,3种分开注册,可做为7个商标注册,比单独注册一个组合商标的通过概率大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