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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不少人问什么是网络商标,域名是不是商标、网络商标到底该不该注册?网上也不少大神纷纷发文表达自己的观点。但大多数文章也就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很少看到用法律或条例等依据来论证观点。今天,我整理了一些相关的法律依据以及权威部门的信息,给大家参考,让大家自己判断。
网络商标、网上商标、在线品牌其实都是一个意思,那什么是网络商标?
在广州互联网法院公众号有一篇文章,是这么说的“随着数字经济及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域名作为企业“网上商标”所发挥的商业价值和广告效益日益提高,域名逐渐如同商标那样,具有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承载市场主体商誉等功能。
那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域名作为互联网的关键基础资源,是数字时代重要的网络入口,而大多的企业都是以自己的商标或商号来注册及使用域名,所以域名被称为网络商标也不足为奇。
那第二个问题,域名到底能否成为商标?
这个问题不能直接答是或者不是,这要看域名的命名是什么。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概念,商标可分为注册商标和未注册商标,不是只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的才叫商标。如何判断域名是不是商标,根据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也就是说要看logo或文字是否具备显著性,能否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提供方,能区分就是商标。
域名是由文字、数字或字母组成。如果所组成的名称具有显著性,能将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那这个域名就可以成为商标,反之亦然。比如说“alibaba.com”、“jd.com”这些既是域名也是商标,但域名如“家具.公司”就没有显著性,就算不上是商标。
其实有很多具显著性的域名已作为企业的商标并向商标局申请为注册商标如:
所以,不能直接说是与不是,这样会变得太狭隘了。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在官网上也明确了商标的类型,“文字或者文字、字母和数字的组合完全可以构成商标。但是,商标也可以由以下构成:图形,符号,商品的形状和包装等立体特征,声音或香味等不可视标志,或者作为区别特征使用的颜色等——可能性几乎无穷无尽。”
时代在进步、社会在发展,商标最早的是以图形文字开始,后面就有了立体商标、声音商标、气味商标、还有动态商标。WIPO的一句“可能性几乎无穷无尽”道出了知识产权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本意,或许日后很可能出现连我们都想象不到的商标。
所以,具有显著性的域名是可以作为商标的。而域名有很多种,有.com、.cn、.中国、.公司、.商标等,每一种后缀所标示的信息、注册规则、特点也不一样,至于选哪一种,就要看企业本身的需求,是要标示商标,还是要标识公司;是要方便中文客户使用,还是方便海外客户使用;是要反向保护品牌权利,还是避免品牌资产的流失。选择合适的进行注册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