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声音》停播!起底背后公司:商标、导师座椅专利失效

阅读:391 2023-08-29 09:07:17

8月17日晚,一段李玟生前讲述参与《中国好声音》时遇到不公平待遇的录音曝光,引发极大关注。在录音中,李玟提到了她对赛制的质疑,并遭到导演助理的干涉,要求她必须离开舞台,甚至威胁说“如果你再不走,我们会叫保安来”。李玟表示她从事艺术工作已经28年了,从来没有听过有人这样对待她。自该段录音曝光以来,牵涉节目的相关负面话题屡屡冲上热搜。

近日,《中国好声音》暂停播出的消息更是迅速占领热搜第一。作为国内类似娱乐节目的“带头大哥”,其一举一动牵动着众多音乐后浪、拥趸粉丝、娱乐同行及投资股东的神经。节目暂停播出,无疑会引发类似节目和相关方面反思,进而重新审视音乐选秀节目的娱乐定位和社会价值。

《中国好声音》音乐选秀节目自上线以来,一直备受观众喜爱,也孕育过不少音乐人才。节目的成功让“中国好声音”成为了一个独特的品牌,其商标也成为了该节目的象征。

然而,最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裁定该商标无效,无法拥有所有权,意味着“中国好声音”商标将不再具有法律保护。

天眼查显示,《中国好声音》关联公司上海*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3月,由上海*投投资有限公司、上海*星投资有限公司等共同持股。对外投资信息显示,该公司直接持股企业有3家,包括上海*星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上海*熠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广东*瓜视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知识产权信息显示,上海*星文化传媒公司申请的“中国好声音 THE VOICE OF CHINA”商标已被判无效,而“好声音”商标已被浙江卫视旗下浙江蓝巨星国际传媒有限公司注册成功。

此外,上海*星文化传媒公司还曾申请好声音节目导师“座椅”“学员反选装置”“基于声音选择学员的导师舞台滑轨装置”等装置专利,并登记“中国好声音之星燃麦克风香水”“中国好声音酒吧 Voice CLub系列”等作品著作权。

其实,星空华文传媒和浙江卫视一直都在争夺商标所有权。在节目第一季播出之前,双方就已经签订了相关合约,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其中一个重要条款是:*星文化作为被授权方,在使用节目格式时必须遵守原版权方Talpa公司制定的品牌指南,并且不能在未经Talp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注册任何与节目相关的商标。

但是,*灿文化却在2013年悄悄注册了“中国好声音 THE VOICE OF CHINA”商标,并在2014年开始使用这个商标进行推广和运营。Talpa公司认为这是违反了合约条款,并且侵犯了其节目格式版权和品牌权益。

2015年,Talpa公司终止了与*星文化的合作,并将节目格式授权给了浙江卫视。浙江卫视则在2016年注册了26个跟“好声音”有关的商标,包括“好声音”“中国新好声音”等。因此,双方陷入了商标争夺的旋涡,且都认为自己注册的商标是合法有效的,拥有该商标的使用权和许可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判决:*星文化注册的“中国好声音 THE VOICE OF CHINA”商标无效,原因是该商标与Talpa公司注册的“THE VOICE OF CHINA”商标构成近似,容易造成公众混淆,而且该商标是在未经Talp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注册的,违反了诚信原则。

浙江卫视注册的“好声音”等商标有效,原因是该商标与Talpa公司注册的“THE VOICE OF CHINA”商标不构成近似,不会造成公众混淆,而且该商标是在经过Talp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注册的,符合诚信原则。

商标是企业形象和品牌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应加强商标保护意识,尽早注册商标,以避免因商标纠纷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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