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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企业在商标注册成功后,不了解商标规范使用的要求,擅自对商标的文字、图形或使用范围进行更改,比如:商标注册的文字为黑体字,而实际使用时是宋体字;商标注册的范围是32类,而实际使用中却包括了33类的商品,等等。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注册商标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商标专用权,还可能带来以下后果:
一、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二、商标被撤三的风险
《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人未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或者在核定使用商品之外的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都不能视为对其注册商标的使用。
三、民事责任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但原告以他人超出核定商品的范围或者以改变显著特征、拆分、组合等方式使用的注册商标,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即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变更后的商标与他人注册商标相似从而导致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了解完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所带来的严重后果之后,小师忍不住还要再多讲几句,到底哪些情况属于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呢?
1、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颜色等;
2、将组合商标随意拆分、再组合,或者将多个商标组合为一个商标使用;
3、超出核定的商品/服务范围使用,并标注了注册商标的标记;
4、商标到期未续展仍继续使用,并标注注册商标的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