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撤三”怎么算?

阅读:354 2024-01-02 09:41:50 作者:淘标网

被提出撤三,答辩应准备什么资料?

1、答辩人主体资格证明(申请人营业执照、个体户身份证)

2、《代理委托书》

3、 商标答辩通知书原件、理由书、材料目录、证据目录

4、 答辩商标申请号

5、 证据材料

商标使用证据在指定商品上的具体表现形式

(1)商标使用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包括带有商标的商品、商品包装、容器、标签、标牌、产品说明书、介绍手册、价目表以及相关印制合同、发票等。

(2)商标使用在商品交易文书上,包括商品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单据、收款凭证、进出口报关单据等。

(3)商标使用体现在国家机关、检测机构或者行业组织出具的法律文书、证明文书上。

(4)商标使用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商标使用证据在指定服务上的具体表现形式

(1)商标直接使用于服务场所,包括带有商标的服务介绍手册、服务场所招牌、店堂装饰、工作人员服饰、招贴、菜单、价目表、奖券、办公文具、信笺以及其他与指定服务相关的用品等。

(2)商标使用在和服务有联系的文件资料上,包括服务购买合同、发票、收款凭证、提供服务协议、维修维护证明等。

(3)商标使用体现在国家机关、鉴定机构或者行业组织出具的法律文书、证明文书上。

(4)商标使用在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一件商标注册后如果不使用,不仅无法发挥该商标应有的作用和价值,还会浪费有限的商标资源,阻碍有正常使用需求的其他申请人注册和使用。商标注册人在享有商标专用权的同时,也有使用注册商标的义务和责任。“撤三”制度对促进注册商标的有效使用、推进经济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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